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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注销的一般流程

发布时间:2021-7-2 15:57:25     点击率:796

公司注销一般流程

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税务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三、到工商办理公司注销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四、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五、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提交资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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